与科研平台、团队相关的项目申报流程
1、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
2、科研处根据管理部门要求转发通知至符合申报要求的科研平台和团队。
3、相关院部领导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根据要求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
4、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5、如限额申报或主管部门要求评审:形式审查合格后,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或者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并接受实名举报,若有实名举报,属实则撤销资格,不属实正常申报,公示期结束,申请材料上报主管部门。
6、非限额申报且主管部门不要求评审: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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