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黑科规发〔2016〕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备案制,具体事宜如下:
1、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为省科技厅常规工作,常年受理,集中备案,不再下发具体备案通知,备案时间由省科技厅视情况决定。
2、满足管理办法所列条件的平台均可填写备案表,请各相关二级院部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
3、需使用中心主任账号登录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18081/Kjpt/ETRC/index.htm),在线填写备案表,登录填写流程请见附件2。
5、推荐单位选择“省政府机构组成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6、备案表填报完毕后,联系科研处平台科审核材料并上交1份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材料合格的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推荐至省科技厅,待省科技厅统一组织备案。
联系人:王华,郑颖;联系电话:0459-65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