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的通知
经2018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通过《关于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的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东油校发[2018]12号》第十一条第(2)款关于“间接费用的支出范围”规定:省、部级以上项目按照合同金额2%提取学校管理费,该管理费从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预算中支出。结合项目立项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做出如下说明:
1、该文件出台之前所立项目。按照原办法(东油校发[2015]42号)第十七条执行,即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基金及学校基金免提管理费。
2、该文件出台之后所立的纵向项目,若上级批复后的经费预算中无间接费用,按照东油校发[2018]12号文件的要求,无法收取学校管理费,因此,免收该类项目的学校管理费。
财务处,科研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