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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9-03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关于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的通知

经2018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通过《关于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的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东油校发[2018]12号》第十一条第(2)款关于“间接费用的支出范围”规定:省、部级以上项目按照合同金额2%提取学校管理费,该管理费从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预算中支出。结合项目立项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纵向项目免收学校管理费做出如下说明:

1、该文件出台之前所立项目。按照原办法(东油校发[2015]42号)第十七条执行,即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基金及学校基金免提管理费。

2、该文件出台之后所立的纵向项目,若上级批复后的经费预算中无间接费用,按照东油校发[2018]12号文件的要求,无法收取学校管理费,因此,免收该类项目的学校管理费。

财务处,科研处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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