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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3-08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关于转发《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0320日止。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1317日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将A3套印的《大庆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立项申请书(2021)》纸质版3份,交至所在二级院部。

22021320日之前,各二级院内部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汇总,报至科研处。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和研究指导能力,并对项目研究过程负全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者中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务人员。青年项目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2、项目参与者原则上不超7人。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理论工作者和实际业务部门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申报课题组。

3、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研究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给予立项(委托项目除外)。

4、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属于参考选题范围,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经确定过的研究项目或已经向其他机构申报的研究项目相重复。

四、报送材料:

1A3套印的《大庆市社科规划办课题立项申请书(2021)》纸质版3份。

2、《2021年市社科规划立项汇总表》(含初评结果)纸质版1份,评审专家签字、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3、所有材料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交至机关楼315室,电子版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4、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人:李 卓、宋艳华

 

科研处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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