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3-10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关于转发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29日止。请各院科研秘书于3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书(包含佐证材料)各1份,送至平台科和科研二科(机关楼315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评审时间:3月26日之前,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3、系统上传时间:3月27-28日,所有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系统提交完毕。

4、材料报送时间:4月6日,纸件邮寄省里。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申报人统一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

在线申报。申报网络系统开放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9:00时起至3月29日16:00时止,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安排:

1、形审方面:科研处发布形审要点后,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所有类型的项目进行形审。

2、申报条件:

① 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依托单位应据此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详见附件1)

② 曾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验收或结题,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详见附件1)

③ 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一旦校内评审通过,项目名称、人员顺序、预期成果均不得更改。如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由各二级单位作出书面申请,科研院长签字盖章,并经本单位当年通过校内评审的同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并报科研处审核后,方可进行修改。

3、凡是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省拨名额:

2021年度本单位各类计划限定推荐数统计表

序号

计划类型

项目类别

限定推荐数

管理科室

联系电话

1

省自然科学基金

研究团队项目

1

平台科

6503617

2

省自然科学基金

杰出青年项目

1

3

省自然科学基金

优秀青年项目

9

4

省自然科学基金

重点项目

2

科研二科

6504212

5

省自然科学基金

联合引导项目

74

 

科研处

2021.3.10

 

 

 

上一篇: 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及行业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版权所有 © 2023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   |  信息维护:科研处  |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  邮编:16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