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公示〔2025〕24号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及《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东北石油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2〕71号)的要求,规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缴纳,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现对以下专利转化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1.专利名称:一种利用水平等时面快速检验地震层位标定准确性的方法
专利号:ZL202110009718.7
发明人:刘晓文;霍迎冬;朱文平;王彤彤;昝春景;王少甲;鲍天禄;严晗津
受让单位:大庆格物能源仪器有限公司
定价方式:协定议价
到账金额:578500元
转化净收益:528017.68元
现金奖励90%:475215.91元
现金奖励人员分配:
姓名 | 岗位职务 | 成果贡献 | 分配金额(元) |
刘晓文 | 教师 | 全部转化工作 | 475215.91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已登记
登记号:2025230611000424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04日止。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分配事宜有异议,实名向技术转移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