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团队申报流程
1、主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
2、科研处根据主管部门要求转发通知至全校。
3、相关院部领导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根据要求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
4、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5、如限额申报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评审:形式审查合格后,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或者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并接受实名举报,若有实名举报,属实则撤销资格,不属实正常申报,公示期结束,申请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非限额申报且上级主管部门不要求评审: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