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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市级创新平台 2025 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6-09-08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创新平台建设,全面了解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状况,确保市级创新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大庆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现组织填报《2025 年度运行情况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市已认定(备案)的市重点实验室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时间安排

材料填报时间:9月8日—10月9

三、材料报送

各平台负责完成年度运行情况报告材料的填写工作( 附件 1、 2),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进行统一审核。依托单位需对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核查。经审核无误后, 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所有平台的年报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kycptk@126.com,纸件材料报送至机关楼315房间平台科)。纸件材料包含年报原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1 份,佐证材料(复印件,标注“ 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1 份。

四、有关要求

1.年度运行报告是创新平台运行情况评估和奖励的重要依据,要突出成果产出及产业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数据。

2.不支持人员重复存在两个及以上平台,针对重复人员过多或研发经费偏低的平台,请依托单位选择保留一个平台。年报评定结束后,将以各创新平台填报的年报人员情况作为最新备案人员备案。

3.请各创新平台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年报填报及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4.请各科研平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真伪关、诚信关。各创新平台要如实填报,年报数据不得重复填报使用,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年度运行报告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对于连续两次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平台,撤销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资质。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平台科 姜珊珊   孙明艳    0459-6503617



附件:

1. 大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2025年度)

2. 大庆市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 (2025年度)

3. 大庆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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