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领航英才庆雁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庆人领发〔2023]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大庆“领雁”“英雁”“新雁”人才专项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以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为导向,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为加快建设“1357”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在油气采掘、油头化尾、数字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遴选支持一批“领雁”科学家团队、“英雁”科技人才团队、“新雁”青年人才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申报名额
每家驻庆高校可申报:
l“领雁”团队:1项
l“英雁”科技创新团队:1项
l“新雁”团队:3项
三、相关要求
(一)二级单位推荐与考察:
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需经院系党组织全面考察后方可推荐。
(二)“领雁”、“英雁”团队申报:
“领雁”、“英雁”团队各二级单位不限项推荐,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后,学校将组织统一评审,择优各推荐1项至大庆市科技局。
(三)“新雁”团队申报:
“新雁”团队各二级单位限推荐2项,于6月8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审,并将遴选后的团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组织校内统一评审,择优推荐3项至大庆市科技局。
(四)校内评审材料
(1)6月9日上午9点前,各二级单位将《附件6:申报人才团队基本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推荐函模板(二级学院党委推荐函)》纸质版加盖二级党委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平台科姜珊珊处。
(2)材料汇总后,科研处预计于6月15日-16日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申报人提前准备多媒体汇报材料(“领雁”团队和“英雁”科技创新团8分钟,“新雁”团队5分钟),打印并胶状《附件3:人才团队各项计划申报书》和《附件4:申报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齐全)》,具体份数评审前通知。
(3)以上均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且所有材料均需要电子版,于6月9日上午9点前,发送到平台科姜珊珊处(邮箱kycptk@126.com;电话:0459-6503617)。
四、申报条件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1:大庆市领航英才庆雁支持计划“领雁”“英雁”“新雁”专项团队遴选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