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北石油大学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的相关要求,现对承担2023年度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一、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对照任务书目标,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培育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等结题验收材料,提交给所在二级院部;
2、各二级院部组织验收专家组(或学术分委员会),采用汇报、答辩的方式,对本院部所承担的全部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项目实际完成的情况形成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填入《验收申请表》,验收专家签字,院部复核签字、盖章;
3、项目结题验收后,各二级院部汇总每个项目的汇报材料、答辩PPT及结题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于12月11日之前由院部统一报送到科研处313。
4、各院部答辩时间确定后通知科研处,科研处根据具体情况派相关人员参会。
二、结题条件:
1、重点项目
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且项目累计转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原始合同和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为准)。
成果产业化类项目:申报项目依托成果以自行投资或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产业化,有一定的投资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产值,预期新增经济效益不低于80万元。
2、一般项目
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且项目累计转化金额不低于15万元(以原始合同和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为准)。
成果产业化类项目:申报项目依托成果以自行投资或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产业化,有一定的投资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产值,预期新增经济效益不低于10万元。
三、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内容要求:
1、封面;
①2号黑体居中“东北石油大学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②项目名称(黑体2号)
③负责人(宋体3号)
④单位:(黑体3号)
⑤日期:(以验收答辩时间为准)(宋体3号)
2、《验收申请表》;
3、佐证材料目录;
4、佐证材料;
5、项目申请书;
6、按以上材料顺序白皮胶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果科 高晶
联系电话:0459-6503798
科研处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