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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结项材料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6-26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照要求组织结项。

一、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4710日上午10:00点止。

二、结项范围

1、本次结项,重点对2019年在研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撤项

2、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年度项目结项本次正常受理。

3、省哲社办拟于本年末对2020年在研未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注意把握项目完成时间。

三、提交材料:

1、《2014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第一批结项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二级院部公章)。

2、《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件1

3、变更审批表批示复印件1份,附在《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

4、最终成果的查重报告纸件(1份)总文字复制比控制在25%之内,查重报告的作者栏填写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

备注:请将234按照顺序一起装订成册(白色封皮胶印)。

5、项目成果简介4份(1份实名,3份匿名)

6、项目最终成果4份(1份实名,3份匿名)

7、相关阶段性成果4份(1份实名,3份匿名)

备注:发表论文只需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即可。

8成果应用转化证明4份,只有应用类项目提交。

9、请将5678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标注实名或匿名(白色封皮胶印)。

10、成果最终形式、课题参加人与课题申请书必须一致,无变更审批表的一律以申请书数据为准。

11、认真填写《2014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第一批结项汇总表》,省哲社办证书打印以汇总表信息为准。

12、结项材料提交电子版,每个项目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四、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对项目成果限时3个月内进行修改、完善,并报省社科工作办进行成果二次验收鉴定。二次验收鉴定仍然不合格的,省社科工作办将予以终止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项目。

五、结题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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