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4年06月05日上午10:00点止。
二、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 |
单位 |
申报名额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3 |
2 |
石油工程学院 |
3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3 |
4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5 |
非常规油气研究院 |
3 |
6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2 |
7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2 |
8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 |
9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1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11 |
秦皇岛校区 |
2 |
12 |
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 |
1 |
13 |
人工智能能源研究院 |
1 |
14 |
环渤海能源研究院 |
1 |
合计 |
|
30 |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2、本年度项目申报时,同1人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前3位承担人。正在承担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3位主要承担人员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前3位承担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参加人应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科研备案,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范围,并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诚实守信,过往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提交材料:
1、《推荐申报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2、《推荐申报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前三完成人员汇总表》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3、《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与项目创新性相关佐证、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一起装订成册,白色封皮胶印,一式2份。
4、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五、通知的具体内容、要求等信息参见附件。
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附件1: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
附件2: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4年制).doc
附件3:推荐申报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推荐申报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前三完成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5: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