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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文科基地开放基金、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科研专项类等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7-30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各相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石油大学文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科研处现组织开展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此次结题的项目

1、2020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详见附表1;

2、2020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详见附表2;

3、2016-2020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文科基地开放基金项目,详见附表3;

4、2020-2021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科研专项类项目,详见附表4;

5、其他未到结题时间但已立项两年以上并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可按此通知要求申请结题。

二、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09月15日止。

三、结题注意事项

1、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机关楼315室,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kycptk@126.com邮箱。

2、总结报告及科研促教学报告(附件5中所填的成果只能用于一个校内项目结题

3、纸质结项材料中需附上财务处盖章的决算表。

4、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A4正反打印,白色封皮胶印。

5、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需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6、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项目需同行专家评审结题的,评审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7、如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按期结题者,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自愿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6),经所在二级院部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审批;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四、各类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看相关类型附件

五、结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平台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系人:姜珊珊 孙明艳 电话:6503617

 附件1  东北石油大学优秀中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结题要求.zip

 附件2 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项目结题要求.zip

 附件3 东北石油大学文科基地项目结题要求.zip

 附件4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专项基金类项目结题要求.zip

 附表1  2020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优秀创新团队名单.docx

 附表2 2020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项目名单.docx

 附表3 2016-2020年立项的文科基地项目名单.docx

 附表4 2020-2021年立项的科研专项类项目名单.docx

 附件5  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科研促教学报告.doc

 附件6  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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