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和《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引导科研人员投入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现组织申报2023年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人为我校教师。
2、申报项目须依托高水平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产业化前景,申报须经全体完成人知晓并签署同意申报书。
3、申报项目依托成果在建设期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目标。
二、申报类别及资助标准
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包括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和成果产业化类项目,实施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每名教师限报1项。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合计资助2项。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拟资助14项,其中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10项,成果产业化类项目4项。
三、结题条件
1、重点项目
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且项目累计转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原始合同和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为准)。
成果产业化类项目:申报项目依托成果以自行投资或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产业化,有一定的投资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产值,预期新增经济效益不低于80万元。
2、一般项目
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且项目累计转化金额不低于15万元(以原始合同和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为准)。
成果产业化类项目:申报项目依托成果以自行投资或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产业化,有一定的投资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产值,预期新增经济效益不低于10万元。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他结题要求
(1)获批项目须参加学校科技成果发布、科技成果对接及科技项目路演等成果推介活动。
(2)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须根据《东北石油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所有权试点办法》进行赋权。
四、项目评审标准及程序
技术成熟度、成果转化金额、前期产业化情况等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科研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项目评审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填写《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申报书》(1份)(附件1),《科技成果简介》(附件2),《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汇总,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3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puzh@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2022年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如已达到结题条件,可继续申报2023年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
2、如果本次项目申报数量不足,剩余经费将用于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高晶
联系电话:0459-6503798
附件1: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申报书.doc
附件2:科技成果简介.docx
附件3: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