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现教育厅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孵化、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征集项目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布局,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服务型制造等领域。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强调协同创新、产业融合、成果落地,可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牵头申报。
三、项目分类分档
此次建设项目分“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孵化项目”须处于孵化阶段,成熟度很高,具有重大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前景,可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培育项目”须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产业化前景,通过培育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创造经济社会效益。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建设,建设有基础、有目标,绩效可量化、可实现。
2.项目须依托已有、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如:专利、软著、品种权等。
3.项目强化产研融合,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2023-2024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
4.项目强化层级递进、争先晋位,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 2022年度已获批的“培育项目”可升级申报此次“孵化项目”,除此类情况外,2022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
5.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
五、其他事项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次项目征集工作,充分研判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征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00,材料(附件1和附件2(汇总表、分项表))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报送,电子版发送至nepuzh@126.com,纸质材料(如有协同单位,申报书报送前协同单位盖章)报送至科研处31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晶,6503798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征集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