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省属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度省教育厅在高校年初预算中安排了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支持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和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开始组织“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专项经费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等三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书(见附件),同年只能申报一类项目,其他申报条件请参看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
2、申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专项经费东北石油大学优秀科研人才培育基金”,需随申请书同时提交佐证材料一份,包括:
(2)申请书内下列已取得成果的复印件:论文提供封皮、目录、首页;著作提供封皮、版权页;非职务科研项目及其他项目提供立项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组成员名单页;非职务专利提供专利证书;非职务科研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3、请科研秘书按项目类别分类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并排序),于6月19日上午11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申请书1份交到相关科室,并发送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后续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