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提高我校基础研究水平、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申报“国家基金”(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做好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家基金”的命中率,依据《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7]51号)和《东北石油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7]52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基金”培育基金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般项目、重点项目(Ⅰ类)、重点项目(Ⅱ类)、青年重点项目(Ⅰ类)、青年重点项目(Ⅱ类)、青年一般项目。
其中:已获得过原“国家基金校内培育基金”和“东北石油大学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允许申报一般项目;
2、请各相关院部科研院长按管理办法(见附件)中列出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3、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2017国家培育基金申请书》(见附件),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负责。
4、《申请书》由各院部审查合格,排序后,请科研秘书于10月11日上午10:00前上交1份《申请书》初稿和盖章签字的申报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5、由科研处形式审查合格后,再上交《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具体份数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