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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党史专题重点研究项目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4-02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党史专题重点研究项目招标》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党史专题重点研究项目招标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05月06日止。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1. 本次重点项目招标共确定2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

2. 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

三、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学术积累;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 投标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拥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学术背景和前期研究成果;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能够严格遵照党中央有关决定和文件精神开展研究。

四、投标课题要求

1. 本通知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1),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 投标者要立足我省实际,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五、成果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为6个月。项目结项须提交1份高质量研究报告(字数5万字以内)、1份成果简介(字数3000字以内)。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验收结项,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项目成果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供党史学习教育使用。

六、报送材料

1. 《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2. 《项目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3. 代表性前期成果原件1篇(部)及该成果复印件5份。投标者提交的代表性前期成果要提交成果原件,一般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署名,该成果取得显著反响的(如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被权威学术期刊全文转载),可以报送少量佐证材料(如批示全文,转载出版物封面、目录页和正文);

4. 《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5. 《项目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申请书》、《活页》(word格式)电子版;

6. 所有材料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交至机关楼315室,电子版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7. 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系人:李 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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