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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9-23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2)的要求,现开始组织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院部科研院长按申报指南及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说明

1、申请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3、有下列情况不得申请中国石油创新基金项目:

1)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中国石油创新基金项目;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者

二、申报名额

1、地球科学学院:限申报7项(5+2);石油工程学院:限申报5项(5+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限申报5项(4+1);

2、化学化工学院:限申报4项;

3、非常规油气研究院:限申报4项(3+1);

4、其它理工类学院及独立研究院,每院限申报2项。

三、其它要求

1、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按要求填报《2021年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4,请使用此版本填报,往年立项建议书版本无效)。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7。

2、各相关院部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排序,公示后,请各科研秘书于10月18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纸件各1份(A4左上角订上即可,不用套印和胶装)交至科研二科(机关楼315室),并发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到kyc01@126.com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本单位排序后的项目申报排序表(见附件6,签字、盖章)。

2)立项建议书(承诺书需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推荐人填好推荐意见并手写签字;项目组成员如有外单位人员,需由其单位填写“合作单位的审查与保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原件申请人请妥善留存,校内评审阶段签字、盖章页可暂用复印件替换)。

3)佐证附件:立项建议书内所有成果均需提供佐证,请按以下要求提交,不能提供合格附件的成果请自行删除。

①科研项目: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封皮、项目组成员页、批准部门盖章等信息,或附立项文件扫描件;

②论文:附封皮、首页,检索需另附检索部门盖章的检索证明报告;

③著作:附封皮、版权页;

④专利:附专利证书扫描件;

⑤奖励:附奖励证书扫面件。

4)《2021年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只交电子版)。

3、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名额不予递补。

4、形式审查合格后,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申报通知限额推荐至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评审结果于校内公示,“立项建议书”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后果由项目申请人负责。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宋艳华;联系电话:0459-6504212

 

 

 

科研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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