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12 点击数:

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黑科规〔202210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面向全校征集企业科技特派员,现将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特派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中青年教师、科研人员;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对相关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有浓厚兴趣,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参与黑龙江省产学研合作,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

1、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解决生产和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产品竞争力。

4、促成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6、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三、派驻期限

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1年,到期后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继续申报。

四、选派程序

    1、企业科技特派员征集。科研人员自愿申报,按要求填写《拟派出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

    2、对接选派及签订意向书。申请人和拟派驻企业洽谈确定合作意向和合作内容后,与派驻企业、派出单位共同签订协议书(附件协议书供参考),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派驻企业需盖章)、附件3由院部统一汇总于102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3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puzh@126.com

    联系人:高晶

    联系电话:0459-6503798

 

 


 

附件1:拟派出科研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黑龙江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书.doc

附件3:黑龙江省企业科技特派员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4:黑龙江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docx


科研处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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