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7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单位: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到位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含各类人才计划资金);
  2.获得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年度支持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
  3.获得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资金支持的;
  4.获得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或后补助资金支持的;
  5.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定向开展研发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
  2.获得2020-2021年度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和新型研发机构资助或后补助支持的单位,应当主动申请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或本单位自立研发项目进行管理,确保财政支持经费纳入研发经费支出统计范畴。
  3.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应在执行期内,且满足实际到位经费条件。
  (二)申报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创新基地类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创新基地团队成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符合年龄要求又确需申报的,应由申报单位出具允许其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入首页上方“科技项目”,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栏目,查找“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点击“在线办理”。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9月24日。

3.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姜珊珊 郭瑞雪

联系电话:6503617

 

东北石油大学科研处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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