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从即日起开始对我校2013年计划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组织验收。其中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海外学人项目的验收统一按省教育厅最新下达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文一、附文二)。除此之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青年学术骨干项目和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新的管理办法尚在修订中,在新办法未下达之前仍按照2008年上半年下达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执行,详见附文三。由于该项通知细化了很多管理新规定,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阅读并照章办理。对于2010年前未结题的项目,科研处办理最后一次结题。
凡2013年计划完成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青年学术骨干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海外学人项目,均在此验收范围之列。详见结题要求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