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费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4-03-27 点击数:

关于劳务费的通知

劳务费包括纵向科研劳务费和横向科研劳务费。

1、纵向科研劳务费发放为无工资收入的项目组成员,名单以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的为准。

2、横向科研劳务费发放为项目组成员,名单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录入人员为准。

请项目负责人到东北石油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中,查找11月21日“关于科研管理系统横向项目模块试用的通知”,查找合同是否录入。未录入的请录入。已录入但项目组成员需增加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名单,二级院部审核后,科研处备案。

3、项目组成员按照实际录入,不宜太多。一般10万以下项目不宜超过10人,100万以下项目不宜超过20人,大于100万项目不宜超过30人。

4、项目组可以以临时聘用人员(不包括校内人员)的形式发放劳务费,原则上每个项目的临时聘用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每年发放不超过三次。由项目负责人对临时聘用人员做出聘用说明,二级院部审核后,科研处备案。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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