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12-20 点击数:

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1、2013年年底甲方组织验收结题的横向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一定让甲方提供一份结题验收单,提交科研处,作为该项目结题的依据。

2、2013年办理的科研外协合同,到结题时间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的二级院部提出申请,科研院长组织专家组结题验收,由科研秘书将结题材料提交科研处。结题材料应包括:外协经费决算、外协结题报告、项目验收单。

3、2012年年底已经结题的项目且科研经费已全额到账的,要按照预算的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和转移结存结余资金。

4、为了方便老师,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将今年年底以前所需的劳务费发放申请材料一次性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交到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审批,项目负责人按月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减少科研教师到科研处审批的次数。

科研处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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