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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析:2018年度指南信息、申报流程、限项要求大全

发布时间 : 2017-10-17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独家解析:2018年度指南信息、申报流程、限项要求大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度指南½续正式发布,这是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颁布后拉开的新一轮申报大幕,较比前两年,各方面都更为成熟,更为有章可循。综合前两年申报立项过程相关经验,依照管理办法,小锐团队结合刚发布的2018年度重点专项指南的通知,将指南信息、申报流程、形式审查等相关内容予以梳理,希望能够助各λ同仁一臂之力!

一、指南释放的重要信息有哪些?

 

申报所有的根本,在于指南。指南必须释放哪些信息?管理办法第3章19条、20条、21条都予以了明确。清晰起见,我们列表如下:

 

指南中明确的

内容

管理办法要求

申报时要把握

项目体量

年度项目安排,项目独立完整,体量适度;

指南已经可以体现项目的体量大小,仔细推敲可避免申报项目时以主观意志来扩大或缩小项目体量;

项目指标

设立可考核可评估的具体指标;

指南中有明确具体的指标,申报时指南所列该项目的所有指标都必须涵盖,指标只能大于等于,不能小于;

项目遴选方式

公开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λ;

可采取定向择优等方式:限于组织强度要求较高、行业内优势单λ较为集中或典型应用示范区域特征明显的指南方向

指南中明确是否定向,仔细读。

公开信息

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ÿ个专项指南都附有相应的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申报时除要满足整体指南通知中的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所申报专项的具体形式审查要求。

流程

指南发布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原则上不少于50天

流程和要求(特别是材料要求)基本不变,申报者可参考2017年的流程要求,安排好时间和节奏。提前着手准备,对于高强度密集的申报工作很重要。

指南中不得明确的

技术·线和研究方案

不得直接或变相限定项目技术·线和研究方案;

意ζ着:同一指南方向下,不同技术·线的申报项目,有可能同时获得支持。

指南中可以公布的

项目数和总概算

可公布重点专项年度拟立项项目数及相应的总概算;

目前发布的指南基本都公布了项目数和概算,如“云计算和大数据”:2018年拟支持20-40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6.25亿。公布的概算如何作为你申报项目的预算指导,可详见小锐帖子“2017重点专项:数学男帮你看概算,算预算!

二、2018年度重点专项申报评审流程

 

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遵照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整体流程大致如下所示:

 

如上图所示,以2017年度重点专项农机智能专项的申报时间节点为例。从2016年10月10日指南发布,12月13日预申报形式审查公告,12月20日填写正式申报书,2017年2月23-25日视频答辩,到5月24日公示立项清单,共历时226天

值得说明的是,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指南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在2017年度指南要求的基础上做了以下调整:

  • 从指南发布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进行调整:由2017年度不少于30天,调整为2018年不少于50天。

  • 项目设置发生改变,由下设任务(或课题),一致调整为下设课题。

从流程上可以看出,预申报+正式申报的模式,在管理办法发布后会相对稳定,大家可以根据侧重不同进行分期准备!

 

三、2018年度重点专项申报限制性要求

 

1、牵头申报单λ和参与单λ

应为中国大½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牵头单λ,参与单λ均需要满足。)

2、申报人

如果你是以下人员

申报限制

  •  “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就是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科学仪器专项、公益性行业专项等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注: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Χ内。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注: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Χ内。

  •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

  • 特邀咨评委委员

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 项目骨干

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注: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Χ内。

  •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

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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