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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院(部)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1-13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和《东北石油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186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各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及新成立机构

换届机构:现有各院(部)学术分委员会(21个)

包括:地球科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石油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化学化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数学与统计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人文科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大庆精神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分委员会、外国语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艺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体育部学术分委员会、秦皇岛校区学术分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教育学一级学科学术分委员会、非常规油气研究院学术分委员会、图书馆学术分委员会。

此次新成立学术分委员会的机构(2个):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学术分委员会、环渤海能源研究院学术分委员会。

二、基本要求

(一)组成规则

1.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各院(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2.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与本院部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原则上为511人之间的单数,不担任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人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其中,45岁(含)以下的副教授不少于1/5,总人数中女性比例不低于1/4

3.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主任委员应为不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任教授,年龄不超过60岁,原则上不超过55岁。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委员自动入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二)入选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术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遴选程序

1.各二级院(部)认真学习《东北石油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201861号)(见附件1)。

2.分委会委员通过全体教师民主推荐、公开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投票结果由二级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二级单位首先经过全体教师民主选举产生分委会委员,然后由学术分委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从分委会委员中产生。

3.学术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经所在院(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备案。

四、时间安排

1.各院(部)应于20231117日前完成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2.各院(部)应于2023112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机关楼3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epuxswyh@126.com.

3.新成立的学术分委员会要求同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燚 联系电话:0459-6503798

 

 

东北石油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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