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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励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7-03   信息来源 : 科研处

关于推荐2017年度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励人员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函【2017】25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始组织启动2017年度“孙越崎科技教育奖励基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分配给我校“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奖”推荐名额1名;“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科技青年奖”推荐名额1名。请各申报人员填写材料后于7月6日之前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各院系推荐“优秀学生奖”3名,具体事项请联系学生院,由学生院负责汇总筛选后提交科研处统一上报。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能源大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长期从事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石油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石油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提出的理论和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对石油工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在石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解决了石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得到石油科技与教育界的公认,并有相应证明。

4、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管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科技青年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科研中有重大创新;在科技实践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有相应证明。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管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

1、“能源大奖”、“科技青年奖”需报送推荐表和主要证明材料。其中:(1)推荐表一式6份,应将其主要技术成就和贡献要点阐述和说明清楚;(2)主要证明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著作或论文(著作的封面或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及出处,不接受著作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与推荐表中列举的成果(奖励)对应。(3)推荐表与主要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就有申报人与申报单位信息。

2、“优秀学生奖”报送推荐表一式2份。

3、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四、推荐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推荐表用用电子邮件发至邮箱:cgkcgk@126.com.书面材料送至科研处,由学校统一上报。

3.科技青年奖人选超龄者概不受理。

4.请使用附件的推荐表。

联系人:孙燚 高晶

电话:6503798

附件1: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奖推荐表.doc

附件2: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科研处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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